各学院:
省财政厅、审计厅对我校学生医疗费进行了严格的审计,学生医疗费用报销重新要求如下:
1.学生必须持有以下医院病历本及票据
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、吉林省医院、吉林省前卫医院、吉林省肿瘤医院、吉林省结核病医院、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精神科、长春市传染病医院、长春市心理医院(第六医院)、长春市朝阳区医院、长春市朝阳区永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长春市朝阳区结核防治所的病历本及正式收据(盖有就诊医院的公章)。其他医院的票据一律不给报销。
2.持有学生证及本人的银行卡。
3.必须由本人签字,别人代领不给报销,不再给现金,由财务人员打入学生卡中。
4.因病历本需与收据粘贴留存备审计厅检查,无病检查开药、健康体检、无病历本或病历本空白无字、无正式收据,不能报销。
5.只报销2019度医疗费用。
6.学生意外伤害到长春市医保中心报销。电话:81110000,地址:繁荣东路166号。
7.报销时间及地点
时间
| 地点
|
2019年6月20日
| 南湖校区医院三楼
|
2019年6月21日
| 南湖校区医院三楼
|
2019年6月24日
| 林园校区卫生所(中午不休息报销到15:30分)
|
2019年6月25日
| 北湖校区卫生所(中午不休息报销到15:30分)
|
8.本次报销依据国办发(2008)119号、长工大医字(2019)1号文件执行。
因大学生必须参加医疗保险,按照国家规定,学生的住院费用校医院不再给予报销,望周知!
长春工业大学医院
2019年6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