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门诊医疗费用报销的通知
各学院:2017年1月5日(周四)、1月6日(周
五)报销学生门诊医疗费用
地点:南湖校区医院三楼
时间:9:30—16:00
要求携带:
1、指定就医医院的门诊医疗收据
2、就诊医院的病历本
3、校医院发放的医疗手册
4、转诊单
因大学生需参加学生医疗保险,按照国家规定,学生的
住院费用校医院不再给予报销,只报销指定门诊的医疗
费用,望周知。
校医院
2016年12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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