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7年学生报销医疗费的通知
各学院:
3—5月份省审计厅对我校学生医疗费用报销进行了严格的审计。学生医疗费用报
销重新要求如下:
1:必须持有定点医院的病历本,医疗费正式收据。
2:必须持有学生证,医疗手册(校医院发的绿本),本人的建行卡(入学交学费时发的)。
3:必须由本人签字,别人代领不给报销,不再给现金,由财务人员打入学生建行卡中。
4:无病检查开药,病历本与票据不符,不能报销。
5:只能报销2017年度医疗费。
6:报销时间地点:6月12---14日 8:30----13:30(下午为学生转钱不报销)南湖校医
院三楼
6月15---16日 9:30----13:30(下午为学生转钱不报销)
林园校区卫生所(学生宿舍3栋)
6月19---20日 9:30----13:30(下午为学生转钱不报销)
北湖校区卫生所(学生宿舍3栋)
长春工业大学医院
2017年5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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