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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非寒暑假在户籍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

发布日期:2021-08-14    点击:

主项名称

基本医疗(生育)保险待遇支付

子项名称

基本医疗(生育)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(零星)报销

业务办理项

学生非寒暑假在户籍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

办理要件

1.社会保障卡

2.如代办,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

3.患者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(首页及本人页)

4.吉林银行卡或存折(患者或代办人名下的)

5.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(首页盖医院公章)

5.1病历首页

5.2入院记录

5.3各种检查报告单

5.4临时医嘱单

5.5长期医嘱单

5.6出院小结

5.7出院诊断书

6.住院票据

7.住院费用明细(盖医院公章)

8.如果由户籍所在地医院转诊到上级医院,须带转诊证明

9.学校出具的情况证明(写明非假期及请假事由、起止时间、户籍所在地医院治疗经过,需加盖学校公章)

政策依据

1.吉人社联字【2017】79 号

2.关于印发《优化异地就医十六条具体举措》的通知 吉医保发(2019)34 号

服务对象

自然人

受理条件

非寒暑假期间且是在户籍所在地发生的住院费用

办理类型

承诺件

办理时限

22 个工作日

办事流程

申请-受理-审核-办结

备注

1.下载学生报销情况调查表。

2. 办理地点:长春市医保局窗口(繁荣东路166号);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(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)。

信息来源: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