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项名称
基本医疗(生育)保险待遇支付
子项名称
基本医疗(生育)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(零星)报销
业务办理项
学生寒暑假在户籍地住院医疗费用报销
办理要件
1.社会保障卡
2.如代办,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
3.患者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(首页及本人页)
4.吉林银行卡或存折(患者或代办人名下的)
5.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(首页盖医院公章)
5.1病历首页
5.2入院记录
5.3各种检查报告单
5.4临时医嘱单
5.5长期医嘱单
5.6出院小结
5.7出院诊断书
6.住院票据
7.住院费用明细(盖医院公章)
8.如果由户籍所在地医院转诊到上级医院,须带转诊证明
9.学校出具的情况证明(写明放假起止时间、户籍所在地医院治疗经过,需加盖学校公章)
政策依据
1.吉人社联字【2017】79 号
2.关于印发《优化异地就医十六条具体举措》的通知吉医保发(2019)34 号
服务对象
自然人
受理条件
寒暑假期间且是在户籍所在地发生的住院费用
办理类型
承诺件
办理时限
22 个工作日
办事流程
申请-受理-审核-办结
备注
1.下载学生报销情况调查表。
2. 办理地点:长春市医保局窗口(繁荣东路166号);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(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)。
信息来源: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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