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项名称
基本医疗(生育)保险待遇支付
子项名称
基本医疗(生育)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(零星)报销
业务办理项
学生意外伤害门诊费用报销
办理要件
1. 社会保障卡
2. 如代办,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
3. 吉林银行卡或存折(患者或代办人名下的)
4. 户口簿(患儿)
4. 门诊病历手册
5. 门诊票据(盖医院公章)
6. 门诊费用明细(盖医院公章)
7. 学校出具的情况证明(写明受伤的时间、地点、经过等,需加盖学校公章,未上学儿童需要社区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)
政策依据
1.吉人社联字【2017】79 号
2.关于印发《优化异地就医十六条具体举措》的通知吉医保发(2019)34 号
服务对象
自然人
受理条件
没有第三方责任人
办理类型
承诺件
办理时限
22 个工作日
办事流程
申请-受理-审核-办结
备注
1.下载学生报销情况调查表。
2. 办理地点:长春市医保局窗口(繁荣东路166号);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(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)。
信息来源: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
版权所有:长春工业大学 吉ICP备05002091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