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目的
院前急救设施齐全,人员配备管理,利于院前急救患者的救治,提高医疗服务质量。
二、适用范围
一般情况下的院前急救过程控制(不包括灾害事故急救)。
三、职责
(一)由科主任、护士长负责督促配置救护车上院前急救所需的设施及药品。
(二)由医务科、护理部和科主任、护士长负责配置救护工作所需的医生、护士、司机。
(三)由护士长、护理责任护士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,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%,并经常保持救护车箱内的卫生。
(四)由出诊医护人员实施院前急救工作,并做好记录。
(五)救护车司机要熟悉本区交通情况,保持车况良好,做好车辆的维护、保养和年审。
四、工作程序
(一)救护车设施策划及配置,按《基本医疗管理制度》的救护车设施要求配置所需设施及通讯器材,由科主任、护士长负责申请、领用。
(二)值班人员准时接班,熟悉了解上一班的救护情况,坚守岗位,认真作好院前急救的准备工作。
(三)值班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后,详细记录时间、地点、求救大致原因,并立即通知出诊医生、护士和司机及时出诊,不得拒绝出车。有关救护车的工作程序详见《救护车及驾驶人员的管理制度》。
(四)院前急救内容:
出诊医生到达急救现场时,对患者应有高度负责精神,应立即检查患者,动作迅速,处理果断,根据病人情况可就地抢救,待病情稳定后再送回医院进一步抢救,转送过程应密切观察生命体征变化。如有3个以上的重伤者,应迅速报告科主任是否增援。
1.现场急救
目的在于挽救和维持基本生命,减轻途中痛苦和并发症,强调对症治疗。
(1)维持呼吸系统功能(包括吸氧、吸除痰及分泌物,呼吸兴奋剂,口对口人工呼吸,气管插管人工呼吸等)。
(2)维持循环系统功能(包括胸外心脏按压、心电监护、除颤、体外起搏器的使用,有生命危险的心率失常的药物治疗等)。
(3)维持中枢神经系统功能(急性脑血管病的处理,预防治疗脑水肿、降低颅内压治疗、控制癫痫等)。
(4)急性中毒、意外事故处理。
(5)脑、胸、腹、脊柱、四肢以及其他部位外伤的止血、包扎、固定、搬运。
(6)止痛、止吐、止喘、止血等对症处理。
2.途中救护
(1)合理转运分流患者,但对转运伤病员要求快速安全。
(2)为避免突然刹车时造成车内伤病员和医护人员受伤,患者的担架应该很好固定,医护人员和陪护人员应该使用安全带或抓牢扶手,患者在车内应根据病情采取坐位、平卧位或头低足高位。
(3)四肢骨折的患者,给予外固定防止颠簸;脊柱骨折的患者卧硬板,以防止脊髓损伤;昏迷呕吐病人,将头侧向一边,避免呕吐时窒息;疑有颈椎骨折的病人,以颈领固定之,避免加重或造成高位截瘫。
3.出诊医生到达急救现场后,如患者已死亡,应详细询问患者家属或在场人员,了解发病情况及既往病史,做好记录,并明确通知其家属或在场人员。死亡原因证明由司法部门出具。
4.医护人员实施院前急救时要听从急救指挥中心、交警、公安人 员的调度安排,保护有法律纠纷的现场。
5.出诊医护人员详细填写院前急救病历及已完成急救处理的措施,送转医院急诊室后作详细交接,完成院前急救任务后向急救指挥中心报告,返回后及时检查、补充抢救药物和更换物品等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