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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医院工作职责

发布日期:2018-10-25    点击:

根据国家教委、卫生部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的精神,校医院主要工作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;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,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;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;加强对传染病、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。为此校医院的职责范围为:

一、负责制订校医院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,定期向领导汇报工作。

二、配合学校爱卫会做好除害灭病指导工作。

三、完成上级防疫部门布置的各项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工作。

四、认真做好传染病管理、隔离、消毒工作,及时上报疫情。

五、利用校报、广播、宣传栏、卫生讲座、网络等多种形式,经常开展对常见病、多发病和季节性疾病防治常识及青年青春期卫生常识的宣传工作。

六、做好新生入学体检、复查及在校生和毕业生的体检工作。

七、根据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,做好学生因病休、复、退学的审核工作。

八、定期对教工、学生、离退休人员进行体检,并建立健康病历档案。

九、做好食堂饮食卫生的参谋监督工作,把好“病从口入”关。

十、认真做好校内社区医疗服务工作。

十一、加强医务人员医德教育和业务学习。 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技术水平和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,努力做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。

十二、做好日常门诊病人常规接待治疗工作。